水是生命的源泉,人體的代謝過程都需要水的參與。面對市場上的各種包裝飲用水,如“高硅水”“水中貴族”“富硒水”“富氧水”“這個水有點甜”……這些“包裝飲用水”,究竟是什么水?
實際上,包裝飲用水是指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可供直接飲用的水。根據GB/T10789《飲料通則》的分類,包裝飲用水主要分為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類飲用水等。其他類飲用水又分為飲用天然泉水、飲用天然水和其它飲用水。
那么,各種包裝飲用水有什么區別?
飲用天然礦泉水
天然礦泉水是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的工經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礦泉水,含有一定量的礦物鹽、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氣體,在通常情況下,其化學成分、流量、水溫等動態在天然波動范圍內相對穩定。礦泉水含有較多的礦物質,某些特定元素對人體健康具有保健作用。
因天然礦泉水有著嚴格的開采、生產和水質要求,目前能夠有資格和條件生產天然礦泉水的企業有限,所以才會有許多企業打擦邊球,將城市自來水為原水人工添加礦物質后的水命名為“礦物質水”,以企圖混淆消費者。
飲用礦物質水
礦物質水是在純凈水的基礎上,人工添加礦物質。雖然有著「礦物質」的名頭,但還是那句話,只有補水功效;只是口感會比純凈水稍好一點。
是先把自來水加工成純凈水,再添加少量礦物質元素(如硫酸鎂和氯化鉀),再殺菌處理。添加礦物質的目的,僅僅是滿足消費者對口感的要求,并不是因為這些礦物質多有營養。
如通過添加礦物鹽,可以讓礦物質水的口感接近平時喝的白開水或者礦泉水。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國標執行后,不再使用「礦物質水」的名稱,改為采用「飲用水」,并且需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
飲用蒸餾水(純凈水)
蒸餾水其實就是飲用純凈水,蒸餾只是做純凈水工藝中的一種而已。蒸餾水、純凈水一般都是以城市自來水為水源,雖然把有害物質去除了,但是也同時去除了鉀、鈣、鎂、鐵、鋅等人體所需的礦物元素。
飲用蘇打水
不少消費者認為蘇打水是飲用水,事實上蘇打水屬于飲料的一種,不在飲用水新國標范圍內。蘇打水是以水為原料,添加了碳酸氫鈉調整風味,鈉含量比普通飲用水高。因此對于需要低鈉飲食的人群不適合,普通人適量飲用是沒有問題的。另外,我國目前并沒有天然蘇打水這一標準概念。
飲用山泉水
市場上銷售的天然水(山泉水)是取自污染較少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經過深度過濾,消毒處理后制成。這類水含有一定量的礦物質,但含量低于礦泉水,達不到礦泉水國家標準規定的指標,因此稱不上是礦泉水。而其中有些礦物含量也不穩定。
由于《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沒有覆蓋天然礦泉水,因此一些天然礦泉水也成為概念牌的重災區,有些商家模糊天然礦泉水和天然泉水的概念,順勢抬高瓶裝水“身價”的目的。
包裝飲用水國家標準
實際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早就開始實施,并統一了包裝水的叫法。
要求對各種“概念水”、微生物指標進行規范與調整,規定除了天然礦泉水有另行的國家標準外,以后市面上在售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值得注意的是,此國標并不適用于天然礦泉水,而和其類似的“飲用礦物質水(所含的礦物質為食物添加劑),因名稱易與礦泉水混淆,被禁止使用。天然礦泉水享受如此“特殊待遇”的原因在于國家有出臺專門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根據該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不僅有嚴格的技術要求,它的認可與批準、生產和檢驗、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環節均有具體規范。天然礦泉水并非簡單的水,而是國家礦產資源,它的開采需要獲得國土資源部門核發的“采礦許可證”。
國標中還規定所謂的蒸餾水、小分子水、能量水、冰川水等多種包裝名稱,都被禁止出現在外包裝名稱上。同時提出,包裝飲用水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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